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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况下需要做房屋质量司法鉴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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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况下需要做房屋质量司法鉴定?

发布日期:2022-08-17 作者: 点击:

哪些情况下需要做房屋质量司法鉴定?

当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,在启动法律程序,维护自己权益的路上,业主们经常遇到房屋需要进行质量司法鉴定的情形,那么房屋质量司法鉴定是什么意思,在法律上又有什么作用呢?

一、房屋质量司法鉴定的类型

1、依据鉴定的目的,关于房屋的司法鉴定有施工质量鉴定、成品质量鉴定、环境变化对临近房屋的损害鉴定和工程事故鉴定几种类型。

2、在开发商与商品房购买者之间的民事纠纷中,经常遇到的类型是成品质量鉴定,也就是商品房主体完工以后,购房者发现施工质量、外观质量或者勘察设计质量有问题。

3、根据司法鉴定使用的技·术标准,大致可以分为四类。

一类是规划、勘察、设计规范;二类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;三类是可靠性鉴定标准,用来评价结构的可靠现状,包括安·全性和使用性;第四类是管理的法律法规,如《建筑法》,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,用来规范建设工程各主体的管理行为。

4、房屋质量司法鉴定的流程

京云房产律师团发现,司法鉴定不同于当事人委托鉴定,当事人可以在诉讼前,以一方的名义,或者双方共同协商去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。进入诉讼程序后,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,如果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鉴定机构,或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,通过摇号或抓阄方式确定。

5、房屋质量司法鉴定的结论

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,司法鉴定作为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,鉴定结果就显得尤为重要。

鉴定报告内容一般包含:报告说明、结论、数据、计算书、照片(证据)等。

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而要出庭的,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。经人民法院通知,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,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

6、司法鉴定费按照“谁主张,谁负担”的原则,一般由申请鉴定方在提出申请时,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。双方均要求鉴定的,双方各预付一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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